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經國務院批準,同意增設石家莊航空口岸為藥品進口口岸。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除《藥品進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十條規(guī)定的藥品外,其他進口中藥(不含中藥材),化學藥品(包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可經由石家莊航空口岸進口。
二、增加石家莊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為口岸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由其承擔石家莊航空口岸藥品進口備案的具體工作。
三、河北省藥品醫(yī)療器械檢驗研究院為石家莊航空口岸藥品檢驗機構。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河北省藥品醫(yī)療器械檢驗研究院開始承擔石家莊航空口岸的藥品口岸檢驗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1.河北省石家莊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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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莊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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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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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莊市裕華區(qū)建華南大街15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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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 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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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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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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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66167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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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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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66167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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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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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育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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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河北省藥品醫(yī)療器械檢驗研究院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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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藥品醫(yī)療器械檢驗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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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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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莊市鹿泉區(qū)玉泉路21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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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 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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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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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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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69086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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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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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69086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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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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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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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藥監(jiān)局 海關總署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