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醫(yī)藥化工網11月10日訊 日前,為推進仿制藥與原研藥品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工作的開展,CFDA起草公布了《普通口服固體制劑參比制劑選擇和確定指導原則》、《普通口服固體制劑溶出曲線測定與比較指導原則》、《仿制藥質量一致性評價人體生物等效性研究技術指導原則》3項征求意見稿。
其中,對參比制劑的描述是:用于仿制藥質量一致性評價的對照藥品,可為原研藥品或國際公認的同種藥物。原研藥品是指在全球市場率先上市的,擁有或曾經擁有相關專利、或獲得了專利授權的原創(chuàng)性藥品。國際公認的同種藥物是指在歐盟、美國獲準上市并獲得參比制劑地位的仿制藥。
眾所周知,我國是一個仿制藥大國,各類產品均有多家生產,要想在市場上爭得一片天地,不得不大打價格戰(zhàn),導致一些優(yōu)質企業(yè)難以有漂亮的市場表現,更難以提起創(chuàng)新的欲望。筆者對上述3項征求意見稿進行了通讀,發(fā)現其對試驗的要求非常精細,包括對各試驗方法的建立、試驗次數、試驗結果的范圍等都做了詳細的規(guī)定??梢哉f,仿制藥再評價將快步進入實操階段。
重點:確定參比制劑
與市場早先猜測將出現一個參比制劑目錄不同,此次意見稿給出的是一個參比制劑選擇的范圍。那么接下來,最大也是最傷腦筋的問題是——企業(yè)怎樣選擇自己產品的參比制劑,選擇原研藥,還是歐美獲批參比制劑地位的仿制藥?
其實,部分國內產品在臨床上的療效差于進口產品已經不是什么新鮮事,原因也不用多說。從政策層面來說,存良去莠、扶持優(yōu)秀企業(yè)并使醫(yī)藥行業(yè)獲得良性發(fā)展,推進仿制藥的一致性評價工作確實可以做到事半功倍。一是通過此次工作,可以使市面上大多數不達標的產品消失,留出空間給優(yōu)質的產品參與競爭;二是可以推廣至藥物申報環(huán)節(jié),申報資料里試驗沒有做到位的,直接退審或要求補充相關資料,從而把一些渾水摸魚的企業(yè)摒棄在外,減輕CDE的審評負擔。
此次意見稿最重要的就是對參比制劑的確定,要求必須是原研藥或歐美獲批的參比制劑地位的藥物。那么,對于企業(yè)來說,找到產品的源頭很重要,對一些原來以市場占有量大的產品作為自己產品的參比制劑的廠家來說,查外文文獻、查專利、查其他各國的藥監(jiān)局網站成為近期的工作重點。
難題:找不到源頭的藥品
我們僅以CDE 2014年審評報告中化藥重復申報量超過100的幾個品種為例,來找找這些藥品的源頭。
從附表可以看出,大多原研藥是該化學結構的發(fā)現者,企業(yè)在劑型的開發(fā)上也多有涉獵,如耐信有普通片劑和緩釋劑型可作為參比制劑,由于兩種劑型在體外溶出及體內釋放、吸收完全不同,國內企業(yè)在選擇對照品時應謹慎。
找到源頭藥品本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筆者在美國FDA及歐盟醫(yī)藥管理局EMA網站上下求索,也沒有找到“氨溴索”和“法舒地爾”的原研及獲得參比制劑地位的相關信息,更何況茫茫眾多的老藥去哪里尋找源頭?此外,就算找到了源頭藥品還不是終點,如何做到與原研藥的質量一致,查找質量標準是又一個不得不邁的坎。如果國內有該原研品種銷售還好辦,可以在藥監(jiān)局及藥檢所等機構查到該產品的質量標準;如果沒有進口,對不起,查該國藥典、文獻或別的相關資料是必修課。
當然,此次討論稿還是留出了一些余地。一是當參比制劑難以確定時,企業(yè)可以將相關情況和建議報CFDA,經征詢專家意見后審核確定。二是由行業(yè)協(xié)會提出和CFDA推薦的參比制劑,經征詢專家意見后審核確定。